我今天正式的跟我房東說了..
如果再這樣下去, 六個月到期我一定準時搬走.
其實我很喜歡這個房子.
地點實在是太優了.
然後又才剛新裝修的這樣, 在英國真的是可遇不可求.
而且其實房東又好說話.
可是如果要繼續跟這個人住下去的話, 我實在是不行...
她真的是太不為人著想了.
實在是不想每天都面對髒兮兮的廚房.
每天就是油膩膩的桌檯, 燒焦了的(我買的)鍋子泡著水放在洗碗台. 裡面泡著我買的刀.
食物的殘渣要不就是在洗碗台, 要不就在垃圾桶邊 (對, 就是進不了垃圾桶)
冰箱塞滿了食物, 一堆過期. (還好她沒有入侵我的冰箱空間, 我們壁壘分明)
她一個禮拜洗出來的衣服是我一個月的量
然後洗了之後就到處掛, 掛在門上, 掛在 heater 的板子上, 掛在椅子上.
她的鞋子全部都亂脫在門口 (因為她"會忘"所以鞋子全~部都要塞在開門進來的地方)
她明明自己的房間開著暖氣, 就還是跑到客廳去開客廳的暖氣.
她每天都要出去幾次 (抽菸) 然後我早上出去就會發現外面的燈一個晚上沒關.
其實我常常想, 我是不是要求太高了?
是不是不會在我不在的時候進我房間, 不會偷用我的東西
不會喝醉酒吐的家裡到處都是,
是不是這樣我就其實應該謝天謝地?
可是我今天還是忍不住跟房東說了
然後跟房東說, 如果你願意讓我早走的話我馬上找房子搬..
房東說, 不, 你不要走. 我明天去看房子. 如果她真的弄得很糟我會叫她搬.
其實我不知道外國人什麼叫糟..
而且我也不知道她明天會不會弄得很糟, 還是剛好她明天就什麼都沒碰, 睡醒就去工作了?
可是我說了 =v=
我沒辦法改變她, 那我好歹能搬走吧..
還有四個月阿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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